“教学如果没有进行德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他从目的、手段两个方面间接地揭示了教学的教育性规律。我国大思想家孔子在《论语》中提出:“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这里的行也就是现代教育的品德。唐代的韩愈也明确指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就是现在的思想品德教育。

古今中外的这些道理告诉了我们三方面的含义:

1.知识是基础。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有赖于文化科学知识的掌握。

2.思想品德是推动力。掌握文化科学知识的过程,是一个能动的认识过程,学生的思想品德状况对学习的积极性起着重要的作用,良好的思想品德是学习的推动力。

3.二者必须有机地结合。不能认为学生学习知识以后,思想品德自然也会随之提高,必须通过启发、激励,使学生对所学的知识产生积极的态度和兴趣。而目前存在有两种倾向:一种是脱离传授知识进行单纯的思想品德教育;一种是只重视传授知识,而忽视思想品德教育,只是一味地传授知识。因此在新课改的教学中要注意把传授知识与思想品德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的规律

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学生智力的发展和培养,而且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教学改革的一个重点,我国目前的第八次课程改革就是注重学生的智力发展和知识的掌握。那么二者的关系又是如何呢?

1.知识是发展智力的基础。离开了知识,智力活动就会成为空中楼阁。知识为智力活动提供了广阔的领域,有了某方面的知识,才可能进行某方面的思维活动。

2.智力是掌握知识的条件。掌握知识的速度与质量,依赖于一定的智力。智力水平高,知识学得就快、就好,否则就慢、就差。

3.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必须有机结合。要使知识的掌握真正促进智力的发展,必须具备传授的知识有规律性、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知识的量要适当、启发学生始终处于对知识的追求状态三个条件。因此要在平时的教学中正确处理好知识的传授与智力的发展的关系。

二、教师的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统一的规律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是基本的矛盾。如何理解这个基本的矛盾,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处理。

1.教师起主导作用。教师是教学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学习的检查者,应该引领学生沿着社会所期望的、积极的方向发展,使学生成为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人才。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无论什么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只有通过学生才能落到实处。学生在学习时的动机、兴趣、意志等都直接影响学习的效果,因此在教育教学中,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3.主导与主体必须有机结合。教师的主导作用要依赖于学生的主体作用而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依赖于教师的主导作用来实现,二者必须要有机结合。

三、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统一的规律

我国古代对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就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荀子指出:“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主要有两种途径:直接获取和间接获取经验。在课堂教学中,学生认识客观事物主要以间接经验为主,我们也要多利用直接经验,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1.教学要以间接经验为主。学习间接经验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基本途径。学生在学校主要是学习和继承已有的认识成果,把人类认识转化为个体的认识,因此学生就必须在教师的引导下接受间接的经验来实现。

2.在教学中也必须重视直接经验的作用。学生要把间接的知识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就必须有一定的直接经验作基础,要有一定的感性认识作为基础,在教学中要充分利用学生已有直接经验并通过学生的演示、描述、实验、实习、参观等方法不断地增加学生的直接经验,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3.二者必须要有机地结合。在教学中要正确处理好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防止只重视课本知识的传授,一味地只是教师讲、学生听的倾向;防止只强调学生的探索发现而忽视了课本知识的学习和教师的系统传授。在教学中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总之,要想搞好课改,就要掌握以上规律,并要严格遵循规律,才能使教育永葆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