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教学目标设计关系到课堂教学模式的选择、教学策略和教学媒体与环境的合理组合及运用、对教学结果的评价,也关系到化学课程目标的实现和国家基础教育培养目标的落实,因此这一环节十分重要。基于提高自身教学设计水平的目的,在工作之余,笔者收集和分析了诸多初中化学教师的教学实施方案,发现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融合工作经验和相关资料,对问题提出了若干条对策。

一、初中化学教学目标设计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目标不甚明确

部分化学教师认为讲完规定的教材内容就是完成了教学任务,就达到了教学目标,把知识内容的完成视作教学目标的完成,仍然惯用“教学大纲”时期的行为动词称谓。

(二)将“教学目标”与“教学目的”混淆

“教学目的”是一种总体的概括性要求,是宏观的、长远的,是指针和方向。“教学目标”是预期的、具体的,可观察、可测量、可评价。一些教师将二者混为一谈。

(三)割裂新课程三维目标

新课程三维目标分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一些教师仍偏重于“知识与技能”目标的设计,没有将“过程与方法”目标设计作为新课改亮点来凸现,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设计仍处于陪衬地位。

(四)目标没有可操作性

一些教师制定了许多教学目标,但其中诸多目标超出了学生认知结构的“最近发展区”,实际上无法达到。

二、化学教学目标设计的合理化叙写方法

根据新课标规定和相关专家的观点,笔者在此列举三类叙写方法,即结果性目标(主要应用于知识与技能领域)、体验性目标(主要应用于过程与方法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领域)及结合学生内部心理与外显行为的叙写方法。

(一)结果性目标的叙写

结果性目标是用预期学生学习之后将产生的行为变化来陈述的目标,包含四个方面,即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和表现程度。

1.行为主体。行为主体是学生,不是老师。课堂教学目标的陈述必须从学生的角度出发,表述的主语应该是学生,而不是老师。在传统的表述方式里,我们经常说“使学生了解……”、“激发学生……”等,规范的课堂教学标准应该是“学生……”。

2.行为动词。在传统的表达方式里,教学目标中的行为动词运用了一些比较笼统、模糊的动词,如“了解”、“理解”、“掌握”、“提高”等。这样的动词缺乏量化标准,可测性和可比性都比较差。新课程理念要求:行为动词应尽可能是可理解的、可评估的、具体明确的、可操作的,有一定清晰度的。

3.行为条件。行为条件包含:一是时间的限制。二是允许或不允许使用手册或辅助手段。三是提供信息或指示。

4.表现程度。表现程度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平,用以评估学生的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在叙写表现程度时,应尽可能采用量化的词语。

(二)体验性目标的叙写

人的认识和情感变化是一个不断内化的长期过程,不能简单地、通过短时间的教学就会发觉,需要教师去挖掘和联系。对此,艾思纳提出了表现性目标,要求明确规定学习者应参加的活动及情境,但不提出可测量的结果,主要用来表述体验性目标中“过程与方法”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领域。例如:实验卫生习惯的表现性目标可表述为“当实验结束时,学生能主动清洗仪器,将废渣废液倒放在指定地点”。只要合理使用,表现性目标就可以作为具体目标的补充。

(三)内部心理和外显行为相结合的叙写

结果性目标并不完美,如过分重视行为化,而未注意学生内在心理过程,限制了教学的创造性。格朗伦曾提出,先用描述内部过程的术语来表述教学目标,反映理解、运用、分析、创造、欣赏等内在心理变化,然后列举反映这些内在变化的例子,从而使这些内在心理变化可以观察和测量,即用内部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方法编写教学目标。这种方法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总之,新课标对化学教学目标设计做出了科学合理的规范,艾思纳、格朗伦的观点也具有较强的实效性。这些对我们的工作十分有益,只要我们认真领会其中的精髓,就一定能够设计出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教学目标,从而为提升教学水平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