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与管理办法及评估标准》(陕教基二办〔2022〕6号)有关程序和要求,结合2023年上半年专家组评估结论和厅务会研究意见,陕西省教育厅于2023年12月下旬对4所申报创建省级示范高中的学校进行复评。经研究,西安惠安中学、渭南中学、汉中洋县中学、陕西省镇安中学等4所学校达到省级示范高中认定标准,拟认定为“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19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

联系人:寇斐

电话:029-88668681      

邮箱:jytjjc@126.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

邮编: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