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在各市、县(区)逐级遴选的基础上,经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拟对宝鸡高新凤师实验小学等76个单位(详见附件1)、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小学王娟等152名同志(详见附件2)进行通报表扬,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2日

联系人:康林昌、李小朋

电话:029-88668660 029-88668926

电子邮箱:jjyc_2019@163.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8日

附件下载:2023年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拟通报表扬单位

附件下载:2023年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拟通报表扬个人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