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精神,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要求,交流展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经验成果,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全面发展,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陕西省第二届中小学“阳光心灵 与你同行”心理健康大展演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科学的心理健康教育理念为引领,引导学生关注自身心理健康和身心成长,了解自我,悦纳自我,提升心理素质,展示新时代中小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自尊自信的心理品质和荣辱不惊、百折不挠、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主题

“阳光心灵 与你同行”。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心理健康教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大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的现象,把握展演的正确导向。

(二)坚持面向全体。各地在整体推动大展演活动工作的基础上,要重点关注农村和贫困地区学校和学生,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参加,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倡导学校开展班级和年级间展示活动,努力让每个学校、教师和学生成为大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三)坚持“四阶段”推进。按照各学校、县(区)、市开展活动,省上集中展演四个阶段有序推进。积极加强学校之间、地区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展示学校心育改革成果、引领学校心育方向。

四、活动对象

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教师及学生。

活动分为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

五、活动安排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展演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各县(区)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省上集中展演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形式内容

(一)面向学生

手抄报:可采用手抄报或心理漫画的形式绘制。要求统一采用8K白纸,表现手法不限,可单幅也可多幅,要求手工绘制,可独立创作,也可联合其他同学、老师或家长共同创作,多人创作需注明详细作者。

心理剧:可采用微视频拍摄或心理剧现场展演的形式。要求原创。拍摄或演出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内容围绕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心理状态,恰当地应用心理知识与方法,注重心理问题或困扰的反思和解决过程,导向积极,给人以启迪和力量。选题可包括学业压力化解、焦虑情绪调节、人际关系处理、自我成长、未来规划、对常见心理问题或障碍(如抑郁、网络成瘾等)的科学态度与应对等。

(二)面向学校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学校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有益模式和创新亮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整体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常态化预警防控管理机制、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开发、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和实践活动、家校社协同机制建设、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管理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形成报告,须包含心理健康教育的理念、主要做法、成效和下一步设想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三)面向教师

心理课教案:依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确定教学内容,心理健康教育课以活动为主,防止学科化倾向。注重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申报教案应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理念,注重教学方法创新。可依据公开发行或自编教学资料,选择一个教学内容点进行原创设计。申报教案应做到理论观点正确、内容形式统一;教学要素齐全、教案设计合理;创新特点突出、密切联系实际;字数不超过1000字。杜绝抄袭,参考资料请标明出处,文责自负。

心理辅导咨询案例:征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咨询服务、预防干预等方面的成功案例,案例选择学生在认识自我、学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控、社会适应、升学等方面常见的心理与行为问题。案例报告内容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案例简介、心理问题分析与评估、辅导目标、辅导过程、辅导效果、辅导反思等主要方面。案例中要隐去学生真实姓名,可以用代号或化名。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优秀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奖。

八、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要引导学校抓住大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更加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二)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网络、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大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社会影响力;按照名额分配(见附件1)报送作品。

(三)手抄报和心理漫画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类型、组别、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等信息,并附500字以内创作说明(见附件2)。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心理微视频和心理剧报送视频,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每个作品以单独文件制作并以“作品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每个作品另附500字以内创作说明(见附件2)。

(四)参加省级展演活动的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全省中小学“阳光心灵 与你同行”心理健康大展演活动组委会对参展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

联系人:

郝文卓、李晨麟(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电话:029-88668663   029-88668679

寇斐(省教育厅基教二处)

电话:029-88668681

赵乐(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电话:18935089888

邮箱:806479614@qq.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附件下载:各市(区)报送作品名额分配表

附件下载: “阳光心灵”心理健康大展演活动作品推荐表

附件下载: “阳光心灵”心理健康大展演活动作品汇总表

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