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对均衡城乡师资水平、促进农村薄弱学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得到各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积极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在教师的交流轮岗实践中,最常见的问题是一些学校在交流轮岗人员的选择上存在“甩包袱”和“惩罚”性倾向,借此机会将老弱病残教师、怀孕和哺乳期教师、教学能力不足的教师、不服从学校管理的教师以及存在严重教学过错行为的教师等列入交流的对象。一些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交流轮岗人员名单确定上也存在独断专行现象,不调查,不研究,不民主,不征求交流支教人员个人意见,一意孤行,强制分派。另外,一些地方对交流轮岗人员管理关怀不到位,一些交流人员下校后,甚至连最基本的食宿问题都无法解决。

如何吸引真正愿意扎根乡村的城区教师交流轮岗,关键点是解决人员的“主动性”问题,只有教师自觉自愿参与交流轮岗,才会积极主动投身乡村教育事业。为此,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做好充分的前期调研,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合理确定交流轮岗教师的年限以及范围,譬如部分地市确定交流轮岗的重点对象是40~50周岁的专任教师,理由是该年龄段的专任教师正是教学经验丰富的时候,而且这个年龄段教师子女教育和照顾家庭后顾之忧较少。另一方面要充分征求被交流人员的意见,强扭的瓜不甜,强摘的花不香,不管不顾被交流教师的实际情况,强制、硬性要求,必然引起被交流人员的反感和抵触,教师消极怠工,交流工作流于形式,损害的只能是乡村教育本身。

加大对交流轮岗教师的关怀力度是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流轮岗人员所在单位、被交流单位要加大对交流轮岗教师的关怀力度,尽最大努力为交流人员解决生活、工作困难,解除老师的后顾之忧,让广大教师安心教书育人。陕西杨凌为促进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在提高乡村教师绩效津贴的基础上曾推出几项激励措施:一是为城乡公交未覆盖的揉谷镇、五泉镇开通两条公交专线,每天早晚按时发车,接送乡村教师上下班,每人每天2元钱便可往返支教学校,有效解决了农村教师上下班交通不便的难题;二是在全区农村中小学全面推行教师生活补贴制度,按照每人每天10元标准,拿出专项资金用于乡村教师午餐生活补贴,直接补贴到职工灶,确保乡村教师得实惠;三是针对教师普遍有颈椎病等职业病情况,按照规模较小学校全额补助,规模较大学校差额补助的原则,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健身保健室,配备磁疗按摩椅、跑步机、电子治疗仪等保健设施。

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教师激励和薪酬制度是城乡教师交流轮岗的重要助推器。某机构为了解教师交流轮岗意愿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过85%的交流教师认为,最有效的激励方式是职务、职称、薪酬待遇。因此,教育、人社部门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选拔后备干部、推荐特级教师、确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方面要给予交流轮岗教师重点和优先考虑;地方政府要出台地方性政策,在不折不扣地执行中省乡村教师津贴待遇基础上,地方性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费用等补助制度,依据学校条件、边远程度等,建立“越往基层,待遇越高”的差别化激励机制,并对到偏远农村任教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优秀师资给予较大额度的绩效补贴,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所需经费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保障。

教师交流轮岗涉及被交流教师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城乡教育均衡能否实现的问题,只要以人为本,考虑各方利益,积极稳妥地实施,必然会取得显著的成效。

作者单位: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杨陵区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