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宪法》和《义务教育法》赋予各级政府的基本责任。“控辍保学”是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性、长远性工作,也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和教育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陕西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落实责任,确保每一个孩子不因为贫困而辍学。

一、弄清情况,摸清底数

2017年以来,陕西各级教育部门集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摸底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分区划块,逐村逐校核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姓名、性别、学校年级、辍学时间、辍学原因、辍学去向、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逐人建立台账,力求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局长、校长掌握辖区建档立卡学生和辍学学生的基本情况,对统计数据做到心中有数,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二、健全机制,强化措施

在全面掌握底数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扶贫办联合出台政策,明确“控辍保学”目标任务和责任体系,建立“七长”责任制、台账销号制、月报季评制、辍学报告制、责任督学制、专项督导制、结对帮扶制、家访登记制、群众监督制和信息公开制等十项基本制度,夯实细化了县(区)长、县(区)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村委会主任)、校长、家长、师长等各方面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责任。商洛市针对“体系建立和责任落实情况”“动态监测机制”“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台账”“退贫户无辍学达标情况”等五项省考指标,明确月考季评任务分工。市局与县区、县区与各学校,校长与教师、班主任,班主任与家长之间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略阳县“一抓双促”(抓学校党建,促教育发展,促脱贫攻坚),落实党员教师首席帮扶人制度和责任督学 “7+1”管理模式,做到义务教育阶段不准辍学、办学过程中不让辍学、服务保障上不想辍学、要求追责上不敢辍学。

三、突出难点,因人施策

针对义务教育学生辍学原因多为厌学、打工所致,开展生活关爱、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

汉阴县开展“教师大家访、携手育人”访贫活动,深入细致宣传《义务教育法》和各类资助政策,与家长面对面地交流孩子在家庭和学校的学习情况。咸阳、安康等市结合实际通过万名教师大家访、“一对一”结对帮扶责任人联系制度、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等,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和学困生做到“物质上有帮助、心理上有疏导、学业上有进步、亲情上有联络、品德上有提升”。针对流动儿童辍学率较高的情况,加强对学生的动态监测。安康市详细核实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定期分析评估,遏制学生无序流动,防止学生在流动中辍学。长武县建立控辍保学“两卡三台账”制度,摸清中小学校辖区内3~16周岁儿童基本情况。略阳县推行“一生一袋,袋随人走,跟踪帮扶”措施,助力全县4667名建档立卡户学生成人成才。该县教体局党员女干部每人认领一名留守儿童,担任孩子的代理妈妈,关爱帮扶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今年“三八妇女节”略阳县给干部“发”娃的故事在当地群众中传为佳话。针对特殊群体孩子上学的实际困难,坚持“全覆盖、零拒绝”的原则,制订专属教育安置方案。优先安排他们就近或者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的残疾学生提供专业支持。对不能接受普通教育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没有特教学校的区县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重症残障适龄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宝鸡市陈仓区,商洛市商州区、商南县等地组织青年教师志愿者开展定期送教、送课上门等活动,帮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力所能及的教育,圆了他们读书识字的求知梦。

四、依法劝返,协同作战

控辍保学工作是各级政府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今年6月下旬以来,陕西各县区、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学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层层制定义务教育辍学学生劝返方案,按照“一人一策”“一人一案”的原则,对建档立卡户辍学学生全力劝返。针对个别家长违反《义务教育法》,让适龄的子女放弃接受义务教育,参加社会举办的“国学班”“私塾”“谈经学堂”或“在家学习”甚至外出务工等现象,有关学校采取入户走访、谈心交流、电话沟通、上门动员、送达限期入学通知书等措施,责令辍学学生监护人送其返校。对经多次努力仍劝返无效的,由学校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多方努力,多措并举,确保辍学学生按时入校就读,坚决维护《宪法》和《义务教育法》的严肃性。

按照脱贫攻坚“全省一盘棋”的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主动同扶贫部门联动协作,把教育扶贫攻坚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补短板工程;加强同户籍、卫计部门的联系,开展辖区3-16岁适龄人口和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拉网式核查。

截至目前,全省前期摸底排查出的建档立卡户辍学学生绝大多数已成功劝返,剩余一名同学因身体原因正在进一步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