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发展正在从信息化步入智慧化时代,在这一时期,教育的发展也呈现出了一些新趋势、新态势。从国际上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5年的《仁川宣言》和《教育2030行动框架》均提出了面向包容全纳、平等优质的终身学习的发展新愿景;从国内来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下,教育改革步入深水区,提高教育质量与促进教育公平成为教育的核心议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2015年5月,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5〕5号)文件中提出了探索构建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一年多来,各地在治理体系和能力方面加大了改革力度,在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纵观教育现代化的推进情况,仍存在着重思想宣传轻实践操作、重硬件设施设备轻软件、重城市轻农村学校现代化。究其原因,根本在于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高所致。因此,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国家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学界积极研究的一个热点课题。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是教育思想观念和治理理念的现代化。教育现代化是一场现实的社会革新运动和系统的教育实践过程。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确保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手段。现代化的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应以聚焦核心素养、尊重规律、公平均衡、科学决策、内涵提升为其价值追求,终极目标是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高素质的人。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校外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保障。学校外部治理要解决的问题是政府如何依法管理教育以及社会各界如何依法参与和监督教育的问题,也就是破解“政府管教育”和“社会参与教育”的问题。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国家层面设立了425个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了一系列的探索,例如,上海市以凸显公共服务意识的制度创新为手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从教育管理走向了教育治理。2015年,陕西省创造性提出了立德树人“四新四大”的教育治理新体系(即针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活动、课堂教学改革“新常态·大视导”活动、学校文化建设“新体系·大构建”活动及学校管理“新标准·大规范”活动),推动了教育治理新体系的构建。当然,各地在学校外部治理方面,还存在着政府管理手段现代化程度不高以及社会参与力度不够等问题。下一阶段,政府应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和实施“三张清单”管理的同时,切实重视对学校章程的建设和指导,重视现有及将要培育的教育第三方评估机构全面实现向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的专业机构的成功转型,扶持、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及机构参与学校治理的问题。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关键。任何有关教育治理的行为最终都要落实到学校,通过学校来体现。学校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志是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制度的执行力。从当前学校内部制度建设情况来看,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基本得到了完善,当前要着力于学校治理能力的研究和落实,着力于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质量保障机制的建设,着力于基于学习成果的教育质量评价与监测机制建设。从治理能力来看,其现代化主要可以概括为学校决策能力的科学化、执行能力的法治化、调控能力的统筹化、协同能力的合作化、改革能力的配套化、保障能力的标准化六个方面。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改革工程,需要用改革的思维谋划教育治理的新思路,需要用综合的手段破解教育治理的新难题,需要用创新的体系评价教育治理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