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全省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大事。近日,陕西省召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西安市教育局局长李颖科、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处长王彬武向媒体通报了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在新闻发布会上,王海波副厅长表示,2014年,省教育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教育部要求,从推动学校标准化建设、开展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等四个方面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2020年全省107个县全达标

2011年,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确定了“到2020年,陕西省107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战略目标;2012年,国务院又专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要求各级政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义务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截至目前,全省已有5个县区达到国务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标准,46个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省级标准,21个县区“双高双普”通过省级评估。全省做到了小学基本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通过加大投入,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省义务教育发展势头良好。但是,对照《备忘录》的各项承诺和国务院48号文件要求,我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还非常艰巨,还有许多深层次的矛盾亟待解决。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大量农村孩子进入城市上学,使城乡教育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城市学校人满为患,一些地级市城区七八十人的大班额、甚至上百人的超大班额依然存在,“择校热”不降反升;不少农村学校虽然办学条件改善,但是学生仍在不断流失,造成办学活力萎缩和教育资源的闲置浪费。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基础教育发展,阻碍了教育公平实现。特别是目前我省仅有5个县区达到国务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标准,完成率仅4.7%。要在2020年前其余102个县区达标,实现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任务还十分艰巨。

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十二五”以来,陕西省紧紧抓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契机,针对“农村学校太弱、教学装备短缺、县镇学校太拥挤”等突出问题,从多个方面加大投入,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省累计投资12.3亿元,支持1150所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学生宿舍、厕所、锅炉房、浴室等学生附属生活设施等77.2万平方米。二是进行县镇学校扩容改造,逐步解决县镇“大班额”等突出问题。省财政每年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累计安排3.8亿元,项目学校80所,新建和改扩建教学及辅助用房30.85万平方米。三是实施中小学条件装备项目。中省累计下达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金7.6亿元,为3136所项目学校装配图书馆(室)3504个、配备教学仪器3041套、音乐美术器材2498套、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5405套。四是支持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中省投资28.288亿元,累计下达项目学校3377所,新建和改扩建学校食堂、餐厅建筑面积 154.1万平方米。

投入的增加使农村中小学总体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是农村中小学食堂条件大为改观。多数农村学校都建起了学生开水房、浴室,配齐了食堂基本设施设备,建起了宽敞明亮的餐厅,学生就餐条件基本满足。二是农村中小学住宿条件明显改善。学生宿舍建成后,还配齐了标准架子床、储物柜、脸盆架等设施。陕北、关中地区多数农村学校实行锅炉集中供暖,陕南多数农村学校学生宿舍安装了空调,大部分住校学生彻底告别了过去农村学校宿舍“简、陋、差”的历史。三是城镇学校的就学压力逐渐缓解。县镇学校扩容改造项目的实施,使部分县镇学龄人口入学难和学校“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四是学校教学条件不断提升。随着校舍建设的快速推进和中小学条件装备项目的实施,农村学校的实验教学设施逐渐充实,部室建设更为完善,现代化教学设备走上讲台,“有鞋没袜子”的尴尬局面得到有效解决,为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加快校长教师轮岗交流

这些年,陕西省部分市、县(区)一直都在组织开展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工作。西安市仅在2013年,交流校长就达到186人;宝鸡市自2011年秋季学期就组织开展城乡学校互动交流,目前,已组织869名校长和教师进行岗位交流。今年起,省教育厅把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作为一个关键环节强力推进,以此缓解校际之间在师资和管理方面的差距。前不久,省教育、组织、编制、财政和人社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对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提出了统一要求和具体意见。

在确定名优教师交流比例方面,要求各县区每学年教师交流比例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在确定轮岗教师范围方面,要求在职名师和优秀教师要积极参与轮岗交流,也提出要发挥老教师的余热。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名师和高级教师,凡工作需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且本人自愿的,经县区教育部门批准可以返聘,定向支教帮扶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在校长轮岗交流方面,规定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正、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满8年后,均应进行交流轮岗。在职称评定和名优评选方面,一是对主动到农村和薄弱学校工作的校长、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树模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二是要求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2016年起,评选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参评人选须具有2所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或在农村(薄弱)学校有6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三是在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教学能手评选以及名师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到农村学校交流的骨干教师倾斜。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校长,其聘用和待遇均由学校举办人决定。所以,在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方面,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会有区别。

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2013年至今,陕西省先后推广了西安市大学区改革和宝鸡市高效课堂改革的经验,在全省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今年,将从三个层面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一是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指导县区改进对学校的管理考核方式,强化学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引导学校主动转变办学观念、落实新课程理念。二是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要求,全省部署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三是制定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制度,建立学生体质状况和体育工作通报制度,完善中小学艺术素养评价体系,以此改进体育和美育教学,切实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审美素养。

热点问答:

关键词——“学区房”

随着中省加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执行力度,在部分市县,很多房地产开发商打出了“学区房”广告,这也引发部分家长产生了通过购买“学区房”,实现孩子上优质学校的想法。对此,王海波副厅长向广大家长提出三点建议:第一,为满足更多学生想“上好学”的需要,我省大部分市(区)、县的学区划分基本上都坚持动态调整的原则,从长远看,要逐步做到每个片区内都有优质学校。当优质学校学位难以满足需求时,教育部门结合实际,指导学校采取较为公平的方式分配有限的学位。所以,购买广告宣传的“学区房”,不能完全保证您的孩子就能上优质学校。第二,家长应多了解一些学校情况。眼下大部分家长对周边学校的了解比较模糊,并不实际,而是热衷于追逐一些所谓的“名校”。事实上,随着近年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力度不断增大,很多传统认知中的薄弱学校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现实中的优质学校也不再是家长心目中的几所,家长多了解一点家门口学校的情况,就会在孩子入学问题上少一些盲从心态,多一些理性选择。第三,家长要多了解一些购房风险。有些所谓的“学区房”,本身就是五证不全的“问题房”,家长要仔细甄别。还有一些“学区房”,由于学区实行动态调整的不确定因素,这些“学区房”与“名校”的对口入学关系能否长期保持还是疑问,家长对此应该有心理准备。下一步我们会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尽可能把优质教育资源的“蛋糕”越做越大,使更多的学生受益。同时,我们也会加大学校发展改革情况的宣传,尽可能让更多的“家门口好学校”得到家长认可,成为孩子的入学选择。

关键词——“减负”

近年来,中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已演变成为一个引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级教育部门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开展督导检查、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相关工作。王海波副厅长告诉记者,我省从2009年起,省政府就发文改进政府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评价机制,严禁向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优化中小学办学环境,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等作出明确要求,特别强调要通过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2011年,省教育厅制定印发《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陕教基一〔2011〕10号)和《县区教研机构监测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业负担实施方案》(陕教基一〔2011〕16号),明确将学校的课程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作业量、违规补课、考试管理、休息锻炼时间、招生管理和教辅材料等八项内容作为落实减负工作的督查内容,要求县级教育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每学期组织1-2次集中督查,督查面要达到100%。同时,在全省建立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问责制度,由县(区、市)教科研机构对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业负担状况进行科学监测。要求每学期监测三次,每次监测的学校数应占县(区、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10%,每次集中监测结束后要形成监测报告,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

2011年,省教育厅分别于春季、秋季学期组织开展了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专项督查和规范学生用书的专项督查,并分别对专项督查情况进行了全省通报。去年和今年,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又分别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学校“减负万里行”的第1季和第2季活动,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减负督查项目,组织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从不同层面,组织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自查工作。

王海波厅长表示,每年寒暑假前,省教育厅都要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假日期间合理布置假期作业、保证学生休息活动时间、严禁违规补课、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等作出要求。特别2010年起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建立了“曝光台”,鼓励学生、家长等对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及各类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举报。今年1月30日,省教育厅对省内11所中小学违规补课行为进行了集中通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处理违规补课投诉,坚决查处和制止违规补课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

关键词——“小升初”

在新闻发布会上,西安市教育局局长李颖科就2014年西安市“小升初”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说,2014年西安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一是严格实行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切实保障公民的义务教育平等受教育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升初中工作,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严格坚持“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的总体要求,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无死角、无盲点。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严格按照“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实行派位,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同时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宏观把握计划落实和正向流动,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切实维护义务教育正常入学秩序。二是稳妥实施以综合素质测评为主要内容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制度改革,依法保障群众对民办教育的选择权。今年,西安市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施区县监督下的学校自主招生,按“小学生六年综合素养发展过程性评价与小学生毕业综合素质养成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素质教育综合评价”的方式。评价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价结论及录取过程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将严格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向公办学校直接派位。

关键词——“名校长工程”

李颖科局长介绍说, 2013年西安市启动实施了中小学名校长工程,此项工作目前正在稳步实施。2014年西安市中小学名校长工程实施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启动教育家型、专家型校长培养工作。制定了教育家型、专家型校长(2014—2015年)培养方案,遴选50名中学校长、50名小学校长、50名幼儿园园长到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采取集中培训、个性研修、重点提升、域外培训等措施,进行为期2年的重点培养,为2015年命名表彰首批西安市教育家型、专家型校长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全力推进校长能力提升培训工作。2014年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市级经费财政预算711万元,将举办校长岗位任职培训、校长岗位提高培训、校长高级研修培训和校长海外培训项目,培训中小学校长718人。各区县教育局将按照职能分工,对900名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促进全市中小学校长能力提升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三是落实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关于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持证上岗的意见》,采取分级管理、分块培训的形式,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到2015年底使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取得“岗位任职资格证书”。四是全面加强校长胜任力评估考核。市教育局委托陕西师范大学课题组完成了《校长胜任力评估考核指标体系》,随后将运用校长胜任力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从政策执行、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治校方略、办学特色、教育教学、校园文化等方面对校长业绩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将其作为晋级晋升、评优表彰,遴选教育家型、专家型校长的依据。五是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结合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积极实施校长交流轮岗工作,2014年交流校长4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