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舆论对公办学校开设国际课程等特色班侵占了公有资源的质疑,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专访时称,教育部门从来都不主张,也没有审批过建立公办高中国际班,我们所批准的是国际课程,而且批准承担国际课程的公办学校,都没有因为设置了国际课程而另外特批公办计划,并没有破坏招生计划去做国际教育,学生需要超过该校中考所在批次的最低投档线进入该校,再选择进入课程班。因此,不存在侵占公有资源。(南方日报5月20日)

这一解释,貌似回应了公众的质疑,但却经不起推敲。一方面偷换了国际班的概念,另一方面,把侵占公共资源片面理解为侵占招生计划。虽然教育国际化是我国发展教育的重要战略,但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必须有清晰的国际化理念,不能对国际化进行误读。

按照教育局负责人的解释,目前公办高中只有国际课程,是没有国际班的。这明显是玩文字游戏,一校之内,如果国际课程作为选修课,供全校学生们自由选择,这可以看作为扩大学生选修课的尝试。而如果所有的国际课程,都由那么几十个学生“选择”,在“不知不觉”形成了一个班的概念,那就是国际班了,而这种国际班的办学目标很清楚,就是出国留学。其实,教育局负责人的解释,已经承认了这有专门的班的,他说,“学生需要超过该校中考所在批次的最低投档线进入该校,再选择进入课程班”。

这种国际课程班,是否侵占公办教育资源?这不能由是否占招生计划判定。教育局负责人的逻辑是有些矛盾的,他一边称国际课程班是针对计划内的学生,一边又称没有特批公办计划招学生,按照这种逻辑,进行计划外招生,不就不侵占资源了?但如果进行计划外招生,更有侵占资源之嫌,作为公办学校,是在利用公共资源举办国际班。社会舆论对公办学校举办国际班涉嫌侵犯公共资源的质疑,主要是担心把本来就不丰富的公共教育资源用于服务少数出国留学的学生。

在笔者看来,国际课程也好、国际班也罢,是可以作为学生的多元选择的,但要避免举办国际班就侵占公共教育资源,以及通过举办国际班牟利,关键在于科学、民主的教育管理、决策机制。在推进教育国际化战略过程中,政府部门应该在以下几方面有所作为。

其一,落实和扩大所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允许学校自主设置课程,给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课程的空间。以笔者之见,中国教育的“国际化”,根本在于办学制度的“国际化”,即借鉴国外的学校管理制度,建立现代学校。这一方面,我国的教育管理是很落后的,公办学校的校长由政府部门任命,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办学者,还是评价者,包括对于“国际化”办学,也是由政府部门制订考核指标,诸如将学生升入世界名校作为高三毕业班工作评价标准,这不是和高考类似的评价指标吗?怪不得我国的出国留学,也演变为新的“留学应试”。我国学校没有现代学校制度,是造成办学质量低,很多学生选择出国留学的重要原因。

如果学校有现代学校制度,那么,在是否开设国际课程,是否举办国际班方面,就应该由学校的理事会根据学校的资源情况、国际课程(国际班)的运行模式等进行决策(通常由政府官员、立法机构成员、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和社会人士组成),并在决策过程中听取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而不是由学校向政府部门申请、审批。从这一意义上说,笔者一直赞成我国直接引进海外学校来我国内地办分校,这相当于马上建立起按照现代学校制度运行的学校,对促进国内的教育改革有着重要意义,而嫁接在我国体制内学校中的国际班、国际课程,当下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变异。

其二,督促学校建立可以独立运行的家长委员会,目前,对于国际班高收费、乱收费问题,家长颇有意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成立家长委员会。我国教育部曾发文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赋予其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力,可到现在为止,现有学校按照民主选举的方式组建家长委员会,也少有家长委员会可以真正参与学校办学的决策和监督。这使得受教育者在学校中很弱势,侵权事件也频频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