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各高校2010—2011年期间立项的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课题(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是否有健全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各项管理责任是否明确落实。

(二)科研立项是否真实,经费来源是否合规,科研经费是否全部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三)科研结题是否严格按照科研管理规定和科研项目申请书的要求进行,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结余经费使用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进行。

(四)科研资产管理是否规范。

三、检查时间和步骤

此次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委厅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6月下旬至10月中旬由各校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包括科研经费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等)和相关表格(见附件1—3)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20日分别前报送省教育厅监察室、科技处(含电子版)。10月下旬开始,委厅根据各校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科研经费专项检查工作,各高校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科研、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组织自查。

(二)认真组织。各校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制订详细的自查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2010—2011年期间立项的所有科研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并填写好项目自查情况表。

(三)抓好整改。各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健全制度,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