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教育局:

根据中共中央《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规划纲要》精神和《陕西省教育系统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陕教工干〔2009〕36号)中提出的“实施陕西省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工程,采取在县乡办班的方式开展‘送培下乡’活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础教育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中小学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在宝鸡市实施“2012年陕西省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工程送培下乡活动”(以下简称“送培下乡”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培下乡”活动目的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与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大局,坚持面向农村教育、服务农村教育、发展农村教育的原则,集中优势培训资源开展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全面提升农村中小学校长办学治校的综合素质,有效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新课程改革的能力与水平,扩大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的覆盖面,促进中小学校长培训事业的发展。

二、培训对象

主要为未参加过省级培训、经费缺乏的边远地区、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正副校长和拟提拔的中层干部、后备干部(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与师资

本次培训主题为“校长专业化发展与校本研修管理”。在此主题下,开设教师专业化发展与课程领导专题研究、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专题研究、教师职业道德发展与管理专题研究、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专题研究、教师课堂教学有效性评价专题研究、教师专业化发展与校本研修的有效性研究、特色教师培养专题研究、教师专业化发展与校本研修管理经验与案例分析等若干培训专题。

培训师资由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校长培训学院组建的培训团队担任。

四、培训时间和形式

培训采用专题讲座和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送培下乡”活动是由省教育厅专项经费支持的农村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参加培训校长所需食宿费、培训费、资料费以及专家课时费、场地租赁费等均由省教育厅专项经费支付,培训场地由市、县教育局负责提供。不得向参训校长收取任何费用。交通费从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二)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校长培训学院根据培训主题拟定培训专题,落实培训资料,选拔培训教师,实施培训方案,建立培训档案,进行培训教学管理和考核。

宝鸡市教育局负责督导有关县区教育局按要求遴选参训校长,组织校长参加培训,落实培训场地和新闻报道,安排校长和培训工作人员的食宿,组织在相关县举行2012年活动开班典礼,协助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搞好培训管理、考核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