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将项目融资模式引入我国高职院校融资中能实现政府、高职院校和社会投资等主体的“多赢”。本文通过对项目融资特点和模式的分析,提出完善项目融资在我国高职院校建设的应用建议。

[关键词] 项目融资 高职院校 融资模式

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快速发展,虽然教育经费的比例在逐年增加,但仍然不能满足高职院校快速扩建需要的资金。有许多院校大胆尝试银行贷款、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资金,但由于制度建设问题或办学质量问题,使得社会捐赠资金比重小又不稳定,而银行贷款确实在一段时间成为高职院校融资的有效途径,然而随着高职院校的盲目建设扩张,财务风险也随之加大,接踵而来的是巨额的债务危机,且高职院校是以政府的信用为担保向银行申请的贷款,也就是说,这种负债经营潜藏着的巨大风险,最终结果可能由政府买单,甚至有可能重蹈国有企业的后尘。急需寻求一种新的投融资模式来满足高职教育在新世纪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

项目融资在高职院校运用的特点

所谓“项目融资” ( Project Financing), 是指以特定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以权益为基础而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或有限追索融资。其作为一种筹集模式, 在国际上已有50多年历史,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近年来,项目融资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亦渐露头角,如中南大学学生公寓、食堂等综合楼项目、上海复旦大学与太平洋有限公司合办的金融学院等,为高职院校引用项目融资积累了一定的理论和实践经验,项目融资在高职院校运用的特点概括有:

1.无限追索或有限追索融资。无限追索融资就是项目公司的投资人对项目融资的债务不做担保。有限追索融资就是项目公司只在项目的某一特定阶段或规定范围内对贷款人承担担保,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什么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溯到高职院校除项目资产和预期收益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以外的任何财产,这也是区分项目融资与传统高职院校融资的标志。

2.在项目融资中,贷款方是根据对项目未来预期收益作为利息和债务偿还的依据,而不是按资产价值或以前的财务表现为依据的,可以大幅度减轻高职院校的投资负担和债务负担,加之高杠杆融资的特性,打破了高职院校的举债能力受制于自有资金的局限。

3.项目融资中,以前应由公共部门建设和运营的项目现在广泛的采用私人融资方式进行,除了可以缓解公共部门的预算压力外,其好处还在于利用私人部门在控制和管理方面更先进的专业技能,实现节约建设成本, 提高效率和降低产出成本, 使社会资源的配置更优化。

4.在项目融资中通过对项目投资结构和融资结构的设计,可以帮助高职院校将贷款安排成为一种非公司负债型融资,从而使得不再是由高职院校自身承担全部的风险,而是将各种风险在项目投资者、贷款人及与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高职院校项目融资模式分析

目前来看,适合我国高职院校项目融资的模式主要有BOT、PFI、PPP、TOT等模式。

1.BOT (Building-Operate - Transfer)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方式,其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Concession Agreement)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项目建设,并在有限的时期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我国的项目融资中以BOT模式居多。为了适应不同的条件,BOT已衍生出许多形式,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Build-Own-Operate)、BLOT(Build-Lease-Operate-Transfer)和BTO(Build-Transfer-Operate)等等。我国高校已有成功使用BOT融资模式的案例,如中南大学学生公寓、食堂等综合楼项目。BOT融资模式引入高职教育事业,主要适用于后勤服务设施如学生公寓、食堂、体育馆等项目。在实施中,可以借鉴已成功的融资经验,结合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具体模式运行。

2.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模式。即私人主动融资,是指政府部门根据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提出建设项目,通过招投标,由获得特许权的私营部门或其组建的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进行建设与运营,并在特许期(通常为15-30年) 结束时将所经营的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政府, 而私营部门则定期从政府部门或从接受服务方来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的项目融资方式。PFI融资模式是一种政府购买民间服务的创新投融资模式,不仅适用于经营收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还可用于非营利性的公益项目。我国已有尝试PFI模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例如上海外环隧道建设项目。PFI融资模式也可以作为一种全新的融资模式引入高职教育事业,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全成功案例,只有借鉴公益性项目或国外的成功经验,在教育实践中尝试摸索。

3.PPP( Public-Private - Partnership)模式。即公私合作的融资模式。是指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外为了提供传统上由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项目而结成长期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在这种合作中,政府是为了取得通过投资给社会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的社会经济目标,私人部门是为了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的投资目标,从而两者进行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实现互利的长期目标。PPP模式在国外基础教育领域的实践已初具成效,在我国高校融资中也有一定发展,如上海复旦大学与太平洋有限公司合办的金融学院,就是公办高校与私人企业以股份形式合作办学形成二级学院的成功典范。这些都可以为我国高职教育引进该模式提供借鉴。

4.TOT( Transfer-Operater - Transfer)模式。即移交—经营—移交。是指筹资方将已建成并投产运营的项目移交给投资方进行一定期限的运营,并一次性融得一笔资金用以其他项目建设,在合约期满之后,投资方再将项目交回所筹资方的一种融资方式。在TOT模式中,不以融资的项目的经济强度为保证,与BOT模式相比,投资方在TOT模式中获得的已建成项目的经营权比获得的建成后项目的经营权风险更小,而筹资方在TOT模式中只涉及经营权的转让,不涉及产权等的转移,保证了其对经营项目的控制权,有利于继后收回后的经营管理与持续高速运营。TOT模式是高职院校利用存量资产引进民间资本的有效途径。

完善项目融资在我国高职院校建设中的应用建议

本文提出的将项目融资模式引入高职教育建设并不是简单的套用或嫁接,而是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依据项目融资的特点和具体模式,借鉴其在一般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成功经验,使项目融资使用范围实现再次创新。

1.正确认识项目融资在高职院校的运用意义

高职教育是具有公益性和盈利性特征的准公共性产品。公益性特征决定着由政府来承担其相对应投资,盈利性特征决定着要吸引社会资金的参与,项目融资就是满足高职院校吸引社会资金的一种成功的融资模式。通过项目融资,可以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实现教育后勤非教育部门的社会化、专业化,也将高职院校至于市场化的环境之中,促使其建立明晰的政校关系,大胆进行管理的创新和制度的改革。在项目融资中,可以引入专业投资机构,在为高职院校发展融入资金的同时又能遏制盲目融资,分散风险,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实现政府、高职院校、社会投资主体等多方利益主体“共赢”如下图。

2.加强对项目融资的指导,建立健全项目融资的管理办法和政策法规

在国内,项目融资发展还不成熟,相关的专业性政策法规还不健全,许多具体问题的处理还缺乏法律依据。政府部门应尽快研究教育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的相关流程规范和政策法规,引导和规范社会投资者投资进入教育领域,理顺投资者、政府及教育部门或机构之间的关系。

3.加强项目融资中的风险管理

项目融资中风险存在于项目的各个阶段,是项目融资管理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高职院校项目比起其他项目的融资更需要一种合理、有效、周密的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应本着系统论的观点,将其纳入项目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中,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价体系,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标准和政策,积极地进行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合理利用信息全面防范和有效控制各种风险,实现其战略目标。

4.培养和引进项目融资发展需要的人才

项目融资是一项跨学科、复合型的新融资模式,需要具有法律、金融、经济、财务管理、工程技术、项目管理等丰富知识的人才或专业机构来实施。目前项目融资在我国实施成功的案例有一些,但还不是很多,成功的经验还不是很丰富,特别是项目融资模式在引入我国后,结合国内具体的产业、金融或政治等环境需要进行适应性创新或变革,就需要既懂本国国情、投融资环境、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又懂项目融资程序和规则的专业人才。而我国这方面的人才和专业机构都比较缺乏,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专门人才培养力度和引进国外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

5.推动高职教育体制创新

我国传统的高职教育体制中,学校是一个纯公共产品,在教育投资方面,政府一方面管的太多,干涉太强,另一方面投资存在的刚性,加之科学投资模式建立的迟缓、政府科学监督的缺位,产生信息不对称、管理错位、监督等现象非常多,使得学校的运行缺少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手段,造成资金不到位和社会投资主体难以进入教育领域的两难局面,羁绊着高职院校的健康持续发展,也制约着项目融资在高职院校的运行。推行项目融资要有良好的体制环境,教育事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 要与教育体制改革同步进行,以项目融资推进我国高职院校教育体制创新。首先建立现代高职教育管理体制,实现政校分开,正确划分政府和学校的责任;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第三,正确认识公益性和营利性项目对投资的要求,将学校后勤等非教育部门社会化,真正促进学校面向社会和市场办学;第四,大胆借鉴,仔细论证,积极主动地引入专业投资机构,选择适当的项目融资模式,为学校发展融入资金。

结 论

综上所述, 将项目融资引入高职教育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一举多得的新举措。然而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其操作过程复杂,中间环节较多,涉及到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诸多问题, 需要政府、社会以及高职院校的共同努力,保证我国高职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马树超.新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非凡成就和经验[J].中国高等教育,2009.

[2]张极井.项目融资[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3]牟放.论我国实施PFI项目融资模式的制度安排[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6.

[4]吴时舫.项目融资ABS模式与PPP模式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运用[J].襄樊学院学报,2010,9.